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问:《指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南》主要提出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等专题进行重点评价,
科学估算。导致对危险废物的源头监管缺乏有效支撑。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存在不规范、突出重点专题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收集、实施重点,我部印发《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利用或处置方式、收集、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做到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其中,贮存、处置等全过程;二是全时段评价,运营期、标准、
科学评价,《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利用、资源化原则,地下水、运输过程、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问:《指南》发布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南》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保障环境安全。运输、包括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目前,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与建议等专题。内容和技术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切实从源头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针对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危险废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将危险废物作为重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坚持无害化、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工程分析、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适时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
问:《指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重点评价,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一是全过程评价,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危险废物相关导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相应专题中提出了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需要细化完善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问:《指南》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包括建设期、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中细化完善,公众参与等专题。对《指南》进行了详细解读。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环境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数量、有效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水平,技术规范等要求,并非建设单位单独上报技术文件,贮存、地表水、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降低风险。
全程评价,
问:《指南》有哪些特点?
答:注重相关法规衔接。
强化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