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博眼36岁,该贴发出后,公民上网,
责任编辑:席沛钊
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抢孩子”的报案与报警,不恶意造谣、临汾市人。为了吸引眼球,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发表了题目为“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的贴文。称“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襄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于6月8日晚21时57分,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不轻信传言,一署名为“汾襄河畔”的网民,承认自己的错误。到案后,6月9日上午,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经批评教育,在《临汾365论坛》网上,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
山西警方提示,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
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记者 郝亚红)近日,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同时,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
作者:焦点